学校关于评选2023年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通知详见:
http://www.grs.zju.edu.cn/2023/1113/c62931a2825659/page.htm
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充分发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1〕36号)(附件1)和学校通知,决定开展生命科学研究院2023年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以下简称“校优博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论文原则上应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0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参评标准和条件
参加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领域,具有重要的理论或现实意义;
2. 论文的研究成果在理论或技术方法上有创新,达到同类学科/专业的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 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要求,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4. 论文获得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的高度认可,总体评价在3优2良及以上。
三、申请和推荐程序
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已毕业博士生在导师同意的情况下,于11月27日前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附件3),《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4)并提交至纳米楼535。电子材料发送binwangvera@zju.edu.cn。研究生办公室收到材料后汇总推荐至生物学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统一进行评选。
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初评后,根据学部要求将论文推荐到所属学部。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后,确定本年度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并按比例推荐至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参评浙江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王老师 88208267。
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