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生过程管理文件相关规定(详见附件),所有的2021级研究生需增加一个新的必修培养环节: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该环节处于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两个环节期间,是导师全面了解研究生学位论文课题进展情况,督促研究生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及时发现课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采取补救措施或调整研究路线的重要环节。2021级直博生应在第二学年末、2022级普博生及硕博连读生应在第一学年末完成该环节,烦请各位同学在6月30日前按照以下要求完成:
1. 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由所在实验室自行组织实施。
2. 撰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并进行学位论文中期进展口头报告,由以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至少 3 名)评审(可以是导师指导小组成员)。
3. 通过中期进展报告的博士生应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过程”--“中期进展”(注意:不是”中期考核“)中填写完成“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信息表”,经导师、院系审核,下载并由导师签字确认后,以书面形式提交生研院研究生办公室(纳米楼535)存档备案。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的实施细则20210323.pdf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