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3年生命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切实稳妥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经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2023年我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生研院成立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院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组 长:冯新华
副组长:汪方炜
成 员:郭 行、姬峻芳、林盛达、陆华松、马为锐、苏文静、周 琦、赵 斌
申诉联系人:黄 莉
申诉联系电话:0571-88206358 邮箱:huangli@zju.edu.cn
二、招生计划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两类:直接攻博(推免招生5年制)、普通招考(4年制)。
三、普博生复试
(一)考核方案
复试当天每位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从浙大紫金港校区东门(申花路、紫荆花北路交叉口)考生安检口进入校区。
1.组织形式:线下现场复试。
2.复试内容
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其中包括考生PPT介绍本人科研工作(20分钟左右)和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英语水平、专业能力、科研创新意识、综合素质等。
3.复试时间:2023年4月19日(周三)上午9:30开始。
4.复试名单
《生命科学研究院2023年博士普通招考进入复试名单》(见附件1)
初审通过的考生直接参加复试,未通过初审的考生不再参加复试。
5.复试安排
复试小组 | 第一复试小组 | 第二复试小组 | 第三复试小组 |
复试地点 | 纳米楼521会议室 | 纳米楼579会议室 | 纳米楼163会议室 |
复试时间 | 09:30-17:00 | 09:30-17:00 | 09:30-17:00 |
(二)录取方法
根据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考核情况、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思想政治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复试成绩×100%,每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工作日程
1.4月12日:公布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复试方案。
2.4月14日前,考生发送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按以下顺序制作一个PDF文件),考生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1)准考证、身份证。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如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提供有效学籍证明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书。
(4)在读博士研究生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现役军人提供所在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3.4月19日:上午9:30开始综合面试。
4.5月10日前:公布研究院拟录取名单、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开始调档政审。
(四)体检要求
拟录取考生自行去当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于5月30日前寄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纳米楼(紫金港校区)535室刘婷(收),邮编:310058,联系电话:0571-88208267。体检合格予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报考学院(系)联系。
(五)其他说明
1.复试结束后,将组织拟录取考生在线填写录取通知书收取详细地址,同时上传调档政审函扫描件供考生下载。调档政审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2.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206358,电子邮箱:huangli@zju.edu.cn。
生命科学研究院
2023年4月12日
附件1:2023年生研院“申请-考核”制普博生初审通过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