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青春奋斗 时代有我”第二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年05月16日 访问次数:393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知识、能力、素质、人格并重的育人理念,在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受尊敬、更有梦想上进一步发力,坚持不懈培育优良学风,选树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典型,引领广大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结合第二十一届生命科学节,依据《生命科学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浙大生科发〔2021〕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青春奋斗 时代有我”第二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籍的中国籍学生。

二、评选标准

参评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学生中有很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并在以下评选条件之一表现突出:

1.理想信念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厚植爱国主义情怀,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努力奋斗,在日常政治生活和社会工作中引领作用突出。

2.视野格局方面。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积极投身服务基层或参与全球治理活动,主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方面表现突出。

3.精神品格方面。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

4.能力素质方面。坚持学习钻研,知识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异,能够不断实现自我成长;在各类学术科研、发明创造、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等活动中表现突出。

5.志趣气质方面。积极弘扬体育精神、美育精神、劳动精神,心态理性平和,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劳动和体育锻炼,外塑形体、内塑涵养,在文艺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推荐申报

各团支部、学生组织广泛发动,酝酿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初步人选,表现特别优秀者也鼓励个人自主申报。

参评学生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学院将撤销相应荣誉,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有违反校纪校规等相关规定的不得申报。

520日(周五)12:00“第二届生命科学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第二届生命科学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资料汇总表、反映学生本人良好精神面貌的生活照一张(jpg格式,规格为900*600,清晰度好)等电子材料报送至学院团委。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研究生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ting8917@zju.edu.cn命名为“十佳+团支部或组织+姓名”,联系人:刘婷,88982431

第二阶段:初步评审

初步人选由生命科学学院组织相关科室初审,确定15名左右入围候选人参加公开评审。

第三阶段:公开评审

对入围候选人组织公开评审会,由评审委员会确定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十佳大学生获评人选,原则上分别评选本科生、研究生各5名左右,并在全院公示。

第四阶段:发文表彰

获得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由学院发文予以表彰,颁发华安生物奖学金(与其它奖学金兼得),载入学院年鉴,并择优参评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

1.候选人推荐表.doc 

2.候选人资料汇总表.xls

生命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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