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知识、能力、素质、人格”并重的育人理念,在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受尊敬、更有梦想上进一步发力,坚持不懈培育优良学风,选树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典型,引领广大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结合第二十一届生命科学节,依据《生命科学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浙大生科发〔2021〕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青春奋斗 时代有我”第二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籍的中国籍学生。
二、评选标准
参评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学生中有很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并在以下评选条件之一表现突出:
1.理想信念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厚植爱国主义情怀,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努力奋斗,在日常政治生活和社会工作中引领作用突出。
2.视野格局方面。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积极投身服务基层或参与全球治理活动,主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方面表现突出。
3.精神品格方面。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
4.能力素质方面。坚持学习钻研,知识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异,能够不断实现自我成长;在各类学术科研、发明创造、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等活动中表现突出。
5.志趣气质方面。积极弘扬体育精神、美育精神、劳动精神,心态理性平和,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劳动和体育锻炼,外塑形体、内塑涵养,在文艺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推荐申报
各团支部、学生组织广泛发动,酝酿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初步人选,表现特别优秀者也鼓励个人自主申报。
参评学生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学院将撤销相应荣誉,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有违反校纪校规等相关规定的不得申报。
于5月20日(周五)12:00前将“第二届生命科学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第二届生命科学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资料汇总表、反映学生本人良好精神面貌的生活照一张(jpg格式,规格为900*600,清晰度好)等电子材料报送至学院团委。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研究生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ting8917@zju.edu.cn,命名为“十佳+团支部或组织+姓名”,联系人:刘婷,88982431
第二阶段:初步评审
初步人选由生命科学学院组织相关科室初审,确定15名左右入围候选人参加公开评审。
第三阶段:公开评审
对入围候选人组织公开评审会,由评审委员会确定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十佳大学生”获评人选,原则上分别评选本科生、研究生各5名左右,并在全院公示。
第四阶段:发文表彰
获得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由学院发文予以表彰,颁发华安生物奖学金(与其它奖学金兼得),载入学院年鉴,并择优参评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
生命科学研究院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