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对象遴选及对2021年获得资助者考核工作的通知:http://www.grs.zju.edu.cn/2022/0511/c1335a2540987/page.htm
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四为”方针,积极引导和支持博士研究生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展高水平研究,产出创造性成果,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根据《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办法》(浙大发研〔2019〕93号)(附件6),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对象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 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在本学科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实现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已通过中期考核的在读博士研究生或有意愿适当延长学习年限的延期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与审核程序
1. 申请人填写《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申请表》(附件1、附件2、附件3),并由两位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其中1位须为申请人指导教师)填写推荐意见(附件2);
2. 申请者请于5月31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的申报材料(申请表1份、推荐表2份、附件2、附件3)按序号排好的纸质版材料,提交到研究生办公室(纳米楼535室)。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附件1、2、3以word或excel格式(请勿转换成PDF);附件4推荐表请扫描成PDF。电子文档命名格式:学号-姓名-导师-文件名,发送至邮箱:binwangvera@zju.edu.cn。
三、资助标准
(一)对获准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给予生活费资助,资助标准为1500元/月;在基本修业年限外给予生活费资助,资助标准为4000元/月。
(二)导师原则上应在科研经费人工费中按相同标准和方式配套资助。
四、资助年限
本次申请资助时间为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申请资助的期限为一年,不满一年请勿申请。获准资助的博士研究生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提前答辩,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原有研究的,请提前提出申请,学校将终止该生的资助。如获得资助后非客观因素提前中止本资助的,学校将扣减该学部下一年度资助名额。
五、资助考核
在资助期限结束后,获得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应撰写《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考核表》(附件5),报学院(系)审核。
六、其他
获得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学位论文致谢部分注明获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等字样。同时应积极申报评选各类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附件4. 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的教授推荐表.doc
附件5. 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结束考核表.doc
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88208267。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