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1-36号)(附件1)规定,现启动生命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生研院”)2021年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详见:
http://www.grs.zju.edu.cn/2021/1115/c1335a2441780/page.htm
一、评选范围
2021年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参评论文原则上应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参评标准和条件
参加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领域,具有重要的理论或现实意义;
2、论文的研究成果在理论或技术方法上有创新,达到同类学科的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要求,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4、论文获得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的高度认可,总体评价在3优2良及以上。
三、评选工作安排
参评论文需由作者本人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提交生研院,由生研院向所属学科推荐,或者由学科级学位评定委员会直接推荐。申请者需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二),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附件三), 请于11月23日(周二)17:00前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yjs_lsi@zju.edu.cn,纸质材料请交至纳米楼A535。
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88208267。
附件一 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1-36号.pdf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