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研究院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

时间:2021年01月25日 访问次数:447

为做好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学校发布“浙江大学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链接),根据学校整体安排特制订生命科学研究院实施方案如下:

一、第一批项目申报安排

1.申请类别:高水平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部分合作奖学金渠道联培博士,艺术类项目,国际区域问题及外语高层次项目,其他同期合作项目;

2.网上申请:2021121-226日,完成校内网上报名;

3.递交材料:2021226-31日,提交申请材料至纳米楼535;

4.学院审核:202132-34日,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根据学校的选派原则、申请人综合素质和提交的材料等,由研究生事务委员会组织指导。

5.学院公示:202138日前,研究院网站公示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推荐名单至研究生院。

6.后续安排及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

 

二、第二批项目申报安排

1.申请类别:高水平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个人和所在单位渠道;

2.网上申请:2021121-45日,完成校内网上报名;

3.递交材料:202145-49日,提交申请材料至纳米楼535

4.学院审核:2021412-416日,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根据学校的选派原则、申请人综合素质和提交的材料等,由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指导;

5.学院公示:2021423日前,学院网站公示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推荐名单至研究生院。

6.后续安排及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

 

三、补充说明

1.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同学须找至少三位本校专家进行评审,完成“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写在一张表格上),供学院、学校评审参考,并作为后续专家评审录取的重要参考。

2.请根据学校通知加入2021年浙大国家公派咨询QQ群:920705440(进群密码:求是创新),以便沟通咨询。

 

生命科学研究院

20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