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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科研院关于填报2019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时间:2018年12月03日 访问次数:240

       2019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资助项目及经费已经拟定。请受资助项目负责人填报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操作说明见附件1)。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填报递交、各依托单位认真审核,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计划书的网上递交和纸质计划书的报送工作,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具体要求转发通知如下:

一、计划书的网上递交。

      1、 请学院(系)科研科负责人登陆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系统(http://www.zjnsf.gov.cn/b/home.aspx),查询本单位立项清单。如项目负责人忘记系统用户名和密码,请与学院(系)科研科老师联系(院系可为其进行密码重置)

      2、 请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附件1《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计划书填报操作说明》,项目资助额度请各负责人登陆系统填报计划书时查询,请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除根据确定的资助额度对项目经费预算栏目进行适当调整外,不得对申请书的其他内容进行变更(资助经费为5万元及以下公益类资助项目除外)。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网上学院(系)科研负责人审核。

      3、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计划的资助经费管理(包括省级财政拨款经费、单位联合资助经费)依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21号)、《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4〕148号)、《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2012〕357号)和《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科技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若干意见》(浙财教〔2012〕29号)等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执行。项目经费栏目应按如下比例填写:设备费为0、燃料动力费为0、人员劳务费不受比例限制但不得高于原申请书中额度、自然科学基金间接费为总经费的30%,省公益技术研究项目间接经费为总经费的20%

      4、 项目负责人应于121716:00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填报与递交工作。各学院(系)应对项目负责人网上递交的计划书进行认真审核,并于2018122116:00前完成本单位计划书的网上审核工作。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于1230日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审批工作。

二、纸质计划书的集中报送。

      计划书经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网上审批同意后,由项目负责人打印成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并签字。并打印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所在单位留存一份)与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的纸质计划书(一式四份)一并递交至院系科研科,申请书和计划书其中一份封面加盖院系公章。各院系科研科老师请将本院系材料汇总后,于201917日前集中报送校科研院。报送时,请附清单一份(为便于科研院盖章分拣,请将计划书与申请书分开捆扎)。经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和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盖章后的纸质计划书,由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和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各存档一份,以此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注意:如不按要求填写计划书、不按期进行网上递交、不及时上交纸质文档将导致资助项目被撤销。

三、省自然科学基金办联系方式 

      1.计划书填报及纸质材料受理、文件领取事宜

      联系人:王晶,电话:0571-86964972

四、校科研院联系方式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联系人:陆丹� 88981775 kyyldy@zju.edu.cn

      省公益技术应用高新类项目联系人:马行超 88981099 maxingchao@zju.edu.cn

      省公益技术应用农村农业、社会发展类项目联系人:严智宇 88981029 yanzhiyu@zju.edu.cn

      省公益技术应用国际合作类项目联系人:陆丹� 88981775 kyyldy@zju.edu.cn

       附件: 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计划书填报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