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部、校设研究机构:
为贯彻落实《高水平建设人才强省行动纲要》(浙委发〔2017〕42号)、《关于实施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的意见》(浙委办发〔2014〕11号),根据《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浙科发政〔2014〕107号),现就做好2018年度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有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引进培育重点。紧扣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体现“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要求,聚焦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和信息、环保、健康、高端装备制造业等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引进培育一批取得先进创新成果、核心关键技术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的创新创业团队和能够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的基础研究团队,着力突破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共性、核心或关键技术瓶颈,为高水平推进人才强省建设、打造人才生态最优省提供坚实的科技人才队伍保证。
(二)引进类别。分领军型创新团队、领军型创业团队两类进行申报。领军型创新团队含产业化类和基础研究类。我校仅组织申报领军型创新团队的基础研究类。基础研究类是指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围绕产业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原创性问题进行攻关,能够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的顶尖科研团队。
二、申报条件
1.领军型创新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入选后,团队成员每年6个月以上在单位工作,连续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其中团队负责人及第一、二核心成员原则上应全职在学校工作。
2.团队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是2016年1月1日后从海内外引进,其中从海外新引进的不少于2名。团队负责人和第一、二核心成员引进前一般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的职务,或在跨国公司、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3.单位应当成建制引进创新团队,团队负责人和第一、二核心成员应在项目、产品等方面有过3年以上稳定的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成果转化业绩。
4.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或属于填补省内技术空白领域、能较大程度地推动我省有关产业领域技术创新的。
5.团队一般由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或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领衔。
三、名额分配
按照浙江省通知要求,该计划采取限项申报。校内各学院老师请通过学部申报,各学部及校设研究机构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认真遴选,推荐领军型创新团队1个,学校将组织相关评审后择优报送。
四、申报程序
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学部及校设研究机构推荐。请各相关单位将《浙江省2018年度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各学部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1)及配套经费落实情况确认单(附件2)纸质版推荐表一式一份于6月22日前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同时发送电子版到new@zju.edu.cn。
2.在线填报。学校在学部及校设研究机构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论证后择优确认报送团队。报送团队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申报要求,登录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www.zjsti.gov.cn),在线获得申报账号和密码,填报“浙江省引进培育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提交真实有效的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请提前按照申报书格式(附件3)准备相关材料,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填报时间截止至2018年7月20日,学校在线审核后直接报省科技厅。
3.纸质材料报送。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网络申报阶段仅需要通过系统在线上传签章后的承诺书、用人单位意见页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进入综合评审面评答辩环节的,纸质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纸质材料交送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各申报人及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于材料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如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2年内不得再行申报。
2.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首个资助周期为3年,省级财政原则上资助额为500万元。所在单位按照不低于省级财政资助资金总额对团队进行配套资助。团队申报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填写申报类别和资助金额。
3.鼓励学校重大创新平台新引进的顶尖团队申报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对具有国际顶尖水平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组织专题论证,并提请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资助方式与额度,资助经费列入下年预算按程序报批。
4.建设期内,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团队成员,不得随意调整研究内容和项目目标。入选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要依约履行合同,确保工作时间,在用人单位专心工作。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将按规定对团队建设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和抽查,各团队依托单位应于每年12月底前向省科技厅报送年度工作进展情况。
省科技厅联系人:张慧、都康飞, 86512650,85214237
校科研院联系人:薛建龙,88981080,new@ zju.edu.cn;
谢崇波,88981775, xiechongbo@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附件1:浙江省2018年度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各学部推荐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