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201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安排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生命科学研究院复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复试时间及地点:2011年5月13日上午8:30,地点在医学院科研楼A208室,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习期间的成绩单、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两份由副高职以上专家分别填写的专家推荐书(PDF格式,附件一)以及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2. 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加权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初试加权成绩(100分制)=(英语+业务课1+业务课2)/3
复试成绩(100分制):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初试加权成绩�50%+复试成绩�50%
3.复试方式和内容
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社交能力、文献查询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
为保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实施,允许考生对复试程序、结果提出异议。
4. 复试程序:复试 →产生复试成绩→形成综合排名 → 确定拟录取名单→确定导师。
5. 考生的基本助学金享受等级:全部享受一等基本助学金(免交培养费)。
6. 关于调剂:由于导师招生指标的限制而无法录取的上线优秀考生,可调剂至相近专业缺少生源的其他导师,但招生目录中所列的考试科目必须相容。
7.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由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未经审查的考生不得录取。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必须将资格审查表交拟录取院系的研究生科,作为录取依据。
报考资格审查时间:5月10日-5月18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报考资格审查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第11教学楼二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报考资格审查须考生本人亲自前来,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相关各类考生还需出示的其它材料为:
一、应届硕士毕业考生:①注册完全、有效的研究生证(指每学期都注册盖章的正式颁发研究生证。如果没有,请事先补注册,或由学校一级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在校应届毕业生的证明)原件; ②考生确认能够在2011年9月前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PDF格式,附件二)(必须!)。
二、已获硕士学位考生:①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
8. 体检:体检在复试时进行,时间:5月10日至5月18日之间(详见浙大校医院网上通知)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
2011年5月5日
附件一:专家推荐书
附件二: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